December 04, 2005

之十二:民國七十六年 - 1987

中小學成績單上,除了成績之外,都會有一欄「老師評語」,通常都是二個四字成語來形容這個學生在校表現。基本上,我的評語不管怎麼變,通常「活潑好動」是一定會有的。我爸媽在跟老師問我在校狀況的時候,老師也通常直接說我「上課太愛講話!」 我們那個時候,體罰還是有,只是慢慢變少了。對於不乖的學生,最常得到的處罰就是罰抄寫課文。六年級的時候,有一陣子老師脾氣變的不太好(一開始,以為班上是不是真的那麼不聽話,後來才發現老師原來懷孕了……)。有一天,老師就要班上同學投票,把自己認為班上最吵、最愛講話的前三名寫下來,然後全班統計。好死不死,小弟高居第三名(如果沒記錯,票數好像是24票),而前三名還剛好都是躲避球隊的難兄難弟!老師於是規定:「前三名的,得多少票就要抄多少課的課文!」更慘的是,那時候接近校外教學的日子,如果抄不完,老師還不準我們去! 還好,老師不是自己檢查,而是指派一個女同學檢查我們的進度,而那位女同學人實在非常好,通常我們只要抄了一半以上,她也就讓我們過關了,而且,我們都是挑最短的一課來抄。經過好一陣子的奮鬥,終於在出發前順利完成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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