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ovember 24, 2005

之七:民國七十一年 - 1982

之前在10 Places of My City中就提到,我上的小學就在南海路上,算是越區就讀。加上爸媽都是上班族,所以,下課之後得回在景美的外婆家。要回景美,校門口的1路跟204都沒 到,得要一路走到南昌街等10路,或是再走遠一點,到南門市場有252、253可以搭。當時不覺得小學一年級,一個人走上二、三十分鐘的路,再坐個半個小 時的車有什麼了不起,到了唸高中時看到一群身長不滿一尺的小朋友跑來跑去,又看到美國不滿12歲不能自己上下學……才感覺以前,其實我還滿勇敢的嘛!

November 23, 2005

之六:民國七十年 - 1981

小孩子的心思是很簡單的。唸幼稚園的時候,遇到了一個也住在中正紀念堂附近的一個小朋友。二個小毛頭便天真的約著星期六下午在中正紀念堂見面! 沒錯!整個約定的內容就是「星期六下午在中正紀念堂見面」!沒說幾點、也沒說在那個特定的地方! 我爸拗不過我,還是帶著我赴約。到了那兒,才發現中正紀念堂其實滿大的嘛!我還堅持要爬上樓梯,到最高的地方想說能不能看到他。想當然爾,那天一個下午都沒見到面。星期一上課的時候,我們還互相指責對方失約!所以…… 他八成也在中正紀念堂走了一個下午……XD

November 22, 2005

之五:民國六十九年 - 1980

認識我的人都知道,其實我還滿挑食的。再熟一點的也知道,這麼多東西不吃就這麼胖了,如果不挑食的話,結果難以想像。 幼稚園都有點心時間的,通常提供的都是一小碗的粥或湯麵。湯麵就是一小碗,有點菜、有點肉,這到還沒什麼問題。可是稀飯,竟然常常是紅豆稀飯!好吧,一個跟大部份人都不太一樣的地方就是,我不喜歡吃紅豆、綠豆(PS. 豆沙鍋餅、芝麻球不在此限)。每當看到一碗熱騰騰的稀飯放在面前,不吃嘛,就餓;要吃嘛......實在不喜歡那個味道,而且,都因為太燙,所以捏著鼻子一口吞的方法也行不通了!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個痛苦的記憶,到現在我還真的都不太吃紅豆......

November 21, 2005

之四:民國六十八年 - 1979

印象中,開始上幼稚園時,我是從中班開始唸的。不過,應該是想早讀不成(也不知道是被抓包,還是本身程度的問題),中班又唸了一次,而這也是我求學生涯中唯一一次被留級的經驗。 剛開始上學的時候,倒是鬧過一個笑話。幼稚園的廁所是男女一起的,一邊是尿溝,一邊是一排馬桶。住公寓的,誰家裏有尿溝?不就是一個馬桶而已,就算是男生尿尿也就是用馬桶,誰知道在學校裏男生得面對牆壁撇在溝裏?還記得第一次去上廁所,我還堅持一定非用馬桶不可……小孩子的心性,還真是單純的可笑呀!

November 20, 2005

之三:民國六十七年 - 1978

小孩玩歸玩,國家大事照樣發生。這年最大的事,大概就是中美斷交。在這個應該「莊敬自強、處變不驚」的年代,我好像很喜歡坐在陽台上看風景,陽台上得放上二本電話本,二隻小腳要伸出欄杆。那個時候附近的房子還沒有蓋的太多,往左手邊看還看的到稻田跟小溪。搬走之後,大概有二十年的時間沒再回去,有機會回去的時候,街道都不認識了、稻田溪流當然也不復見了。 那一排紅欄杆還在。

November 19, 2005

之二:民國六十六年 - 1977

二歲,還是沒長什麼記憶,只能從些泛黃的照片中找出存在的證明。不過,腦海裏卻常常出現一幅模糊的畫面,那是在大坪林爺爺奶奶的老家,我媽牽著我,繞過院子,推開紗門進屋。應該是中午時分,奶奶準備了一桌滿滿的飯菜吧,個子小,看到的也只是桌沿而已。 對於大坪林及幼童時期的記憶,就只是這一幕了。

November 18, 2005

之一:民國六十五年 - 1976

聽說我小時候很難帶,不吃奶,又容易吐,我媽還曾經為了逗我,鼻子釣到了衣櫃的把手。一整罐的S-26,大概有一半是我爸喝掉的。 因為爸媽都要上班,剛出生沒多久,白天都是樓上的一個媽媽帶我。不知道是體質不好,還是水土不服(水土不服?What am I, from Mars?),反正小時候,聽說我是歸類於營養不良。有些親戚還不太敢抱我,說我皮鬆鬆的,像隻過瘦的沙皮狗。所以後來,我就被送到外公外婆那兒給他們照顧。 誰知道以後會變那麼胖……

November 17, 2005

之零:民國六十四年 - 1975

明明我是屬兔的,但由於是在九月以後出生,自然得跟龍年的小孩們一起就學。從小到大,各項考試都跟一堆龍子龍女擠成一團,每逄大考(高中聯考、大學聯考),新聞總是免不了要把前幾年的應考人數比一比。以前當人們還試著擠進「大學窄門」的時候,這則新聞可能還會當成茶餘飯後的話題之一。現在,我想也沒人在乎了。

回憶…回憶…

回憶,如果伴著彌漫的咖啡香和壁爐,可以很浪漫。而坐在電腦前面,堆著一疊疊的待繳帳單,光看著一閃一閃的游標,也可以讓人錯亂不已。 不過,浪漫與否、錯亂也好,身在異地,回憶反而變的更加清晰。

November 15, 2005

What would you do if you have 100 million dollars??

今天要開獎的Mega Million,最高累積獎金已達3億1千萬美金。就算要扣掉60%的稅,實拿金額大概是1億2千萬美金,約為40億台幣。中Jackpot的機率是1/175,711,536,而最大獎是310 million,期望值接近2塊錢(1.75~1.8)。以5注5 dolloars 看來,是該去搏一下! What would you do if you hit the jackpot? 120 millions…hmm… 別 的不說,先拿個1 million出來零花!不過,我想要「零花」完一百萬美金,大概也不是這麼容易的事吧。再花個2 millions買個房子。再存個10 million到銀行,就算是年利率只有2%,一年光單利的利息也有20萬。這個錢拿來交房屋稅,水電,吃喝玩樂應該還有剩。然後再拿個2 million出來孝敬父母,再5 million出來成立信托給弟弟們做為創業基金。這樣加一加也不過20 million,還有整整100 million勒… 原來花錢也不是件那麼容易的事……